付费陪伴服务的评估依据
云和律师
2025-04-18
付费陪伴服务作为一种民间借贷或赠与关系,其合法性和效力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三条,民事合同可以是实物或者非实物,付费陪伴服务属于非实物部分,因此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、期限、报酬等重要事项,以确保法律效力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二十二条,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偿损失,如陪伴服务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存在违约行为,付费方可依此要求赔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一条,格式条款不利于消费者的,应当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。在评估时,如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条款,可依据此条争取权益保护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三条:民事合同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非实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二十二条: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偿损失,如果成年人不满意服务效果或出现违约情况,可依此条要求赔偿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一条:格式条款中的不明确表述,应当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二条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不仅应退还消费者支付的费用,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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